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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社保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来源:猎豹人才网 时间:2020-11-16 作者:猎豹人才网 浏览量:

个人登下面的网站可直接查个人信息,如果需当面办理请到人民路上行政大厅。临朐招聘网整理

临朐社保可以上http://www.handanshebao.com.cn:7080/ggfwweb/上面查询

咨询工伤保险方面的有关政策,请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咨询电话:12333

咨询网址:http://www.he.lss.gov.cn/

一、您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了吗?

可能您的单位不大,只有几名员工,其中还有您的亲戚;也可能您的企业不像煤矿、建筑行业那样,工作中有较大的工伤风险;也可能您从来就没有听说过工伤保险;所以您还没有为您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但是,下面这些情况在每个企业中都有可能会发生:

上班期间员工可能会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

工作中不慎会造成机械伤害或摔伤、扭伤、砸伤;

上下班路上或外出办事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等等

……

以上这些情况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如果单位职工发生这些情况,经认定是工伤,而单位又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将承担以下所有的费用,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承担所有的医疗救治费用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2、员工治疗工伤期间继续为其发放工资;

3、工伤治疗后落下残疾,根据伤残等级情况支付给员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员工7-27个月的工资;

4、如果工伤死亡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例如:石家庄市某单位的一名职工在2012年3月发生工伤死亡,经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其应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按如下方法计算:2011年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21810元,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436200元;石家庄市201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是2928元,其丧葬补助金是17568元,两项合计是453768元。而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每年都在上涨的。

5、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4级伤残的,员工退出工作岗位,单位每个月要为工伤职工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75%,一直到退休。如果生活不能自理的,还要支付护理费,标准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对工亡职工,单位要为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支付抚恤金。标准为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高于工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7、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处以罚款。如果发生严重的工伤事故或工亡事故,上述费用将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会拖垮一个企业。

用人单位如果依法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上述前六项费用中,除第2条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外,其余费用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同时还可以免除第7条的罚款。这将大大降低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从而降低用工风险,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经营。

二、您的单位为您缴纳工伤保险费了吗?

可能您刚上班不久,也可能您从事的工作岗位您认为没有太大职业危险,但是,个问题所列事故伤害,在现实中是不可避免且时有发生的。如果您的单位没有为您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发生工伤,所有的费用都要由单位来负担,事实上大多数单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单位),由于工伤待遇的数额大,不愿负担或根本负担不起,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不仅会因为得不到及时救治造成严重后果,还会因为得不到工伤待遇补偿,给本人及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拖垮一个家庭。所以,您必须要关注自己的工伤保险权益。

三、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为在生产、工作中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四、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有何区别?

1、工伤保险是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商业行为。

2、工伤保险具有非盈利性。工伤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以实施社会政策为目的。

3、工伤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实施方式是自愿的,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

五、什么单位和人员需要参加工伤保险

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上述单位的职工,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权利。

六、工伤保险费如何缴纳?个人需要交费吗?缴费标准是多少?缴费数额高吗?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缴费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方法如下:

1、国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行业划分为三类:一类行业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行业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行业为风险较大行业,各行业的基准费率依次为0?5%、1?0%和2?0%。

2、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

3、用人单位属于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浮动。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额度为120%或150%,下浮额度为50%或80%。

比如,一家公司有10名员工,其工资总额每月为30000元,单位属于一类风险较小行业,费率定为0?5%,那么每月需要为员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总额为150元,即每位员工的月平均工伤保险费是15元,每年为所有员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是1800元,而员工一旦发生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工伤待遇可能会是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由此可以看出,工伤保险的缴费数额很低,不会对企业造成很重的经济负担。

七、哪些情况可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认定为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八、哪些情况不能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

存在以上3种情况的即使符合认定工伤的情形,也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九、职工发生伤害事故后单位需要做什么?

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及时得到救治,并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60日内做出认定决定。

用人单位如果不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十、职工发生伤害事故后职工或其家属应该做什么?

1、申请工伤认定。职工一旦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职工或家属应当督促所在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1年之内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十个伤残等级,重的为一级,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十一、职工治疗工伤有什么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二、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医疗救治和康复期间的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住院伙食补助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

2、一次性经济补偿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

3、生活保障的长期待遇。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三、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的工伤待遇由谁来支付?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其待遇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来支付。

1、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项目: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按规定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费;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2、需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即停工留薪期待遇;

(2)五至六级工伤职工难以安排合适的工作时,按规定应当享受的伤残津贴;

(3)工伤职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按规定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四、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时怎么办?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仲裁部门申诉。

十五、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1、受理机构

市社会保障中心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社会保障中心办公室;办公地址:临朐市人民路299号;邮政编码:05600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电话:3016224。 临朐人才网

2、公开范围

申请人需要市社会保障中心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临朐市社会保障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也可以在临朐社会保障中心网(http://www.handanshebao.com.cn/)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文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临朐社会保障中心网http://www.handanshebao.com.cn/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站发送即可。

②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临朐市社会保障中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办理流程

①审查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一是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 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是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是不属于本单位的信息,告知申请人掌握该政府信息的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是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是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收费标准及减免规定

本单位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并将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5)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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